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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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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版:社会▪民生
2021年07月28日

快递末端投递服务不规范,加盟模式管理存在短板

新冠疫情极大地改变了消费习惯,消费者纷纷选择以足不出户的方式“买买买”,或是为了减少与亲戚朋友的聚集,通过寄送快递的方式传递温情。由此也引发了快递末端投递服务不规范的相关投诉。

2020年,市消保委共受理上海韵达货运有限公司投诉475件,大量消费矛盾集中在加盟点末端投递服务,涉及未经消费者同意擅自将快递投入驿站、快递柜以及未经消费者同意将快递随意丢弃在门口导致快递灭损遗失的情况。个别消费者反映,在沟通过程中还遭到公司工作人员的谩骂。

消保委观点及建议

《快递暂行条例》明确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快递公司与寄件人之间成立的是服务合同关系。快递公司收取快递费的同时,有义务根据与寄件人约定的投递地址将包裹送到指定的收件人手中,若快递员单方面擅自将包裹投放至快递柜或驿站,甚至随意投递放置,属于违约行为。

不少快递公司采用的是门店加盟制的经营模式,虽然公司总部会对加盟门店进行培训,但显然公司对加盟门店业务管理管控缺位。即便是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大背景下,快递公司如将快递投递至快递单约定之外的其他地点,也应当征得消费者的明确同意。

在此,消保委敦促快递公司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依法履行快递服务合同。

同时也提醒消费者,遇到相关问题及时向邮政部门或消保委投诉反映,协力构建有序、无忧的快递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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