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已经是最后一期了哦!

我知道了

2022年06月21日

上一期 下一期
第三版:社会▪民生
2022年06月21日

验收交付后发现质量问题 房屋开发商也需承担责任

基本案情

 

张某从开发商处购买房屋一套,入住后发现房屋负一层所有电源插座无法使用,只要一经合闸,全单元总闸跳闸。张某多次联系物业公司和开发商未果。为此,张某将开发商诉至法院,要求其承担电路修缮费用。开发商辩称,房屋已通过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不认可案涉工程质量有问题,不同意张某的诉讼请求。审理过程中,张某申请对房屋用电无法正常使用的具体原因、修复方案及修复费用进行鉴定,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认为用户无法正常用电的具体原因为地下一层插座线路之间存在短路,修复方案分为明敷设和拆除原装插座线路恢复原状修复,其中明敷设修复费用为5000元,恢复原状修复费用为3万元。

 

裁判结果

 

法院认为,开发商作为建设单位,对其交付的房屋应当承担质量瑕疵担保责任,对存在质量问题的房屋应当及时予以修复。本案中,出现质量问题的电路系统虽不属于房屋主体结构,但仍是房屋整体的组成部分。尽管房屋整体通过竣工验收,但不影响开发商对经鉴定确定存在的问题承担修复责任,开发商始终未予修复,应当赔偿张某的修复损失。关于修复费用的标准,张某不同意适用明敷设配管配线的修复方案,综合考虑案件质量问题的起因、程度和持续时间,以及开发商在解决问题过程中的作为情况,法院最终判决开发商按照恢复原状修复方案赔偿张某修缮费用,并承担本案鉴定费用。

 

典型意义

 

电路插座是房屋的重要组成部分,尽管该瑕疵在房屋交付验收时不易被发现,但却实际影响张某的日常用电和生活起居,且持续多年未得到解决。本案裁判不仅明确了开发商对出售房屋的质量瑕疵担保责任,而且明确了全面、充分保护的原则,最大限度地保障房屋买受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有助于引导房地产企业重品质、守诚信,对构建诚实、守信、和谐的房地产市场环境贡献司法力量。







您当前使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可能导致部分功能不能正常使用。
建议使用 IE9及以上版本,或 Firefox ChromeOpera等浏览器。谢谢!
现在升级 稍后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