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漕泾第二版:一线声波
2022年11月25日
城管有话说
秸秆田里烧烧唔要紧?
有人被罚500块!
本期案例简介:
漕泾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两名队员在巡查中发现,建国路建沙路路口东北侧200米处田地里浓烟滚滚。执法队员立即赶赴现场,发现当事人陆某正在现场焚烧秸秆执法人员立即制止其继续焚烧。经过询问调查,陆某坦承一方面是以前的旧习惯没有改过来,另一方面是抱着侥幸心理,以为烧一点不会被发现,才进行了露天焚烧,焚烧的面积达半亩。陆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应当处500-2000元罚款。执法队秉承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结合陆某整改的效果、认错的态度和配合程度,最终作出罚款人民币500元的处罚。
城管执法部门提醒:
秸秆露天焚烧有诸多危害。第一、造成大气污染。农作物秸秆中含有氮、磷、钾、碳氢元素及有机硫等。特别是刚收割的秸秆尚未干透,经不完全燃烧会产生大量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碳氢化合物及烟尘,在阳光作用下还可能产生二次污染物臭氧等。第二、危害人体健康。秸秆焚烧产生的烟雾中含有大量的氮氧化物、光化学氧化剂和悬浮颗粒等物质。当可吸入颗粒物浓度达到一定程度时,对人的眼睛、鼻子和咽喉含有黏膜的部分刺激较大。第三、影响交通安全。焚烧秸秆形成的烟雾,造成空气能见度下降,可见范围降低,影响铁路、公路的正常运营,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第四、容易引发火灾。秸秆焚烧极易引燃周围的易燃物,一旦引发大火,往往难以控制,造成经济损失。第五、破坏土壤结构。秸秆焚烧也入地三分,地表中的微生物被烧死,腐殖质、有机质被矿化,加重了土壤板结,从而导致地力损坏,干旱加剧,农作物的生长也因此受到影响。当下,为帮助村民处理秸秆,各地出台了不同的秸秆综合利用政策,可向属地村委会咨询。
链接:
中央网信办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金山区融媒体中心
版权所有◎All Rights Reserved
南京路特软件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文字、图片、视频版权归属发布媒体
南京路特软件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文字、图片、视频版权归属发布媒体
备案/许可证号: 沪ICP备17048226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