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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6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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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版:文学
2023年06月09日

金山首部县志

□戎济方

 

清乾隆《金山县志》是金山置县后首部县志。

肇谋编纂本志之举者,清乾隆六年(1741年)任金山知县的长沙人氏常琬。常琬,雍正庚戌(公元1730年)进士,“前知江南扬州府仪征县,河南南阳、洧川两县事,丙辰甲子乡试同考官,加二级,纪录三次”。乾隆十三年(1748年)冬,常琬“力主成之”,“集邑之绅士二十余人,议授简于东林禅寺。”主纂焦以敬,乾隆十一年(1746年)进士,曾以翰林院庶吉士授屯留知县。纂辑者还有王丽天、夏益万、曹鑑咸、沈维镛、杨开基、李兴宗、徐学烜、严炳征、胡德兴、顾成式、施士愷,以及焦以敬之弟焦以恕、其儿焦绍祖等,然“其常聚者率八九人而已”。历时三年,庚午(1750年)三月稿成,俗《焦志》。

该志共二十卷,不包括凡例、图经,有建置、星野、疆域、山水、城池、公署、职官、秩祀、学校、田赋、仓谷、盐政、兵防、海塘、水利、名宦、科目、人物、坊表、第宅、坟墓、桥梁、古迹、寺观、风俗、物产、祥异、兵燹、遗事、艺文等三十类。卷首至卷五,卷六至卷十一,卷十二至卷十五,卷十六至卷二十,分为四册。

该志虽仅阅三年而稿就,“而文物具备,纪载井然,无藉无因,顿成巨制”(高燮语),为金山后世重修县志奠定了基础,功不可没。尤显其特色者有三:一、将村庄列入《疆域》收集入志,可谓县志类志书之首创;二、“田赋特加详,以松人之困于赋役者剧”,留存详实史料,甚可珍贵;三、突破“烈女、节妇,必旌闾表宅始书”之旧例,对于“里巷田野”,“耳目既核”,一併“兼采,以慰幽魂”。

光绪四年(1878年),方琦序《重修金山县志》时评说金山第一部县志:“记载苟简,多所缺略。”其言也并非完全失实。与光绪版《重修金山县志》相比较,同样是《公署·附废署》,该志收载七条,而后者收载二十七条;同样明代《第宅》,该志收载二十条,而后者收载二十六条;至于《艺文》,本志仅“搜采以质实可资考核为准”,而后者则按经、史、子、集、金石,“分门别类,录而存之”。 金山第一部县志编纂者在“凡例”中坦言:“是知疏漏之愆必所不免”。

需要一提的是关于金山置县年份。该志在《建置》中载:“雍正二年,分华亭置奉贤,分上海置南汇,分青浦置福泉,福泉寻废,分娄置金山”;在“凡例”中称:“金山自国朝雍正三年始置”;在陈怀仁之序中又作“邑旧隶娄县,分建自雍正四年”。一部志书之中,金山置县有雍正二年、三年、四年,三种互为抵牾之说。这三个年份,应分别为朝廷核准、操作执行、颁印到位之期,而宜以朝廷核准之雍正二年为准。此或许并非唯金山或该志一家之病。

清乾隆《金山县志》于乾隆十六年(1751年)雕版付印,“版已久湮,书存亦罕”。1929年,焦以敬后裔焦忠祖“得一完好旧本于邑中丁氏,因假以影印”重梓,由金山张堰人、著名南社诗人高燮作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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